近日,四川成都一網友發文稱在海底撈吃河豚中毒。該網友稱,4個人去海底撈新品品鑒吃河豚后出現神經中毒癥狀,感知覺異常,手腳麻木,頭暈目眩。對此,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稱,食藥所已經處理了,后期如果沒有協商一致只能報警。5月19日,海底撈客服回應表示,河豚都是通過專業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使用的河豚魚,可以放心食用,這件事目前已經有專人在處理。
食品安全理賠有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出現問題危害消費者的健康,如果各位讀者遇到食品安全問題可以通過一下幾種方式進行舉報:
1、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可以向工商部門進行舉報,工商部門對進行違法活動的商家有權進行處罰。
2、向食品藥品監督局進行舉報,食品藥品監督局的職能就是管理食品、藥品的安全,處罰違反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的不良商家。出現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應該由食品藥品監督局進行處罰。
3、向產品質量監督局舉報。如果違反食品安全的食品是屬于產品的,比如細菌超標的速凍水餃等,這也屬于產品質量問題,產品質量監督局也有資格進行管理。
4、消費者還可以自己以自生權利受到侵害為由將銷售違反食品安全食品的商家或者是生產者起訴,以達到維護自己權利的作用。
以上就是大律師網小編整理出的相關資料,希望有所幫助。若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通過大律師網進行咨詢,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大律師網合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