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新生兒產傷】:
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ㄒ唬╇p方自愿協商;
。ǘ┥暾埲嗣裾{解;
。ㄈ┥暾埿姓{解;
。ㄋ模┫蛉嗣穹ㄔ禾崞鹪V訟;
。ㄎ澹┓、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新生兒產傷】: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ㄒ唬┽t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
-16-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ǘ┱`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ㄈ┳≡夯锸逞a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ㄋ模┡阕o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ㄎ澹埣采钛a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埣灿镁哔M: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ㄆ撸﹩试豳M: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ò耍┍环鲳B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
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ň牛┙煌ㄙM: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ㄊ┳∷拶M: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ㄊ唬┚駬p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有雙方自愿協商、申請人民調解、申請行政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條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條【新生兒產傷】:
當事人既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衛生行政部門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處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新生兒產傷】:
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具備尸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尸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并簽字。
尸檢應當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承擔尸檢任務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有進行尸檢的義務。
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請法醫病理學人員參加尸檢,也可以委派代表觀察尸檢過程。拒絕或者拖延尸檢,超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定的,由拒絕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
關于新生兒醫療事故的賠償項目包括哪些的相關法律知識今天先聊到這。如果還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可向我們大律師網的律師來提出問題我們一定會第一時間解答。
大律師網合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