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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哪些冷門但實際上很有用的法律常識?

    大律師網 時間:2022-05-31 瀏覽:126
    導讀:有哪些冷門但實際上很有用的法律常識?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有哪些冷門但實際上很有用的法律常識?

      有哪些冷門但實際上很有用的法律常識?

      來源: 愛生活的小吳啊

      一、基礎篇

      1.不要什么事情都打110

      嚴格意義上講,這點甚至算不上什么法律常識,但是太基礎了又太多人不知道了,只有單獨列出來放在最前面。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遇到意外事故的第一反應就是打110,讓警察來幫助我們解決問題,其實110受理管轄只有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危及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事故事件;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緊急求助;違法違規行為這七大方面。

      除此之外,你打110也沒辦法,不如打下面這些更專業的電話:

      (1)12345 當地政府一切投訴,俗稱市長熱線。

      這個電話一般用于提建議,問行政方面的問題,表揚政府工作人員,或者舉報違法犯罪。如果要投訴當地政府,就不要打這個電話了,打中央組織部“12380”網上舉報受理電話。

      (2)12320衛生局 醫療機構投訴,醫患糾紛,假藥投訴舉報

      (3)12358 發改委價格投訴

      買到不合理定價的商品都可以打這個電話投訴。

      (4)12369環保局 污染投訴,噪音污染、燈光污染、環境污染等

      (5)12398電監局 電力投訴

      (6)12365 質監局質量投訴

      (7)12333勞動局 勞務、勞資糾紛投訴,不付工錢,不保障勞工權益

      (8)12316農業局 三農問題投訴

      (9)12350 安監局安全投訴

      (10)12319 市政監管 市委投訴,有的地方叫城管。

      一般的擾民時間,比如樓下KTV太吵了,打這個電話就成。

      2.打官司不一定要請律師,尤其是證據充足的案件

      其實法律關系相對簡單的案件是可以不請律師自己打官司的,比如說雙方爭議不大的離婚案件、債權債務關系等,只要你覺得自己證據足夠,贏面大,完全可以自己來打官司,不過需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一般準備材料包括起訴狀、原被告雙方的主體材料、證據材料,不過相對復雜的案件還是建議大家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3.買到過期食品至少可以索賠1000

      如果在超市你買到了過期食品,那么恭喜你要發一筆小財了。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消費者有權向商家或生產廠家要求退錢。并要求支付價格10倍或損失3倍賠償金,最低賠償金為1000元。

      當然,現在大型超市管理還是比較好的,很難遇到過期食品,如果你“有幸”遇到了,付款后一定要保存好商品和小票,然后到服務臺索賠,如果索賠無效可以撥打12331食藥監管電話舉報。

      4.飯店、酒店禁止自帶酒水是違法行為

      飯店、酒店禁止帶酒水我們大家都習以為常,其實他們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電話舉報。

      5.法院打官司要收費,但不一定要你掏錢

      我們生活中遇到不可協調糾紛,第一反應大概就是打官司,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實法院打官司是要收費的,叫案件受理費。對不同的案件收費標準不同,有按件收的,有按訴訟金額比例收的,比如財產案件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比如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只不過是由原告預交,根據案件判決結果,由敗訴方承擔。

      我們自身權利受到侵害時,就算法院打官司收費,我們也是應該積極運用法律武器來捍衛我們的權利。

      二、借貸篇

      1.資金融通時要寫借條還是欠條

      首先,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當我們日常生活中遇到資金融通的情況時,一定要搞清楚雙方的債務關系,根據具體情況寫好借條(欠條),因為遇到債務糾紛時,它是解決問題最有力的證據。

      如果你實在分不清,可以使用下面這個小程序——欠條說。一鍵簽署電子合同,不怕丟也不怕距離遠。

      2.任何合同都不能隨便簽,落筆就會有法律效益

      有交易的地方就避免不了風險,很多人在簽合同的時候因為是“老熟人”看都不看就翻到最后一頁簽字,最后被騙的一干二凈。所以說無論多熟悉的親戚朋友,在資金方面都不能粗心大意。

      在簽合同之前,我們必須深入了解對方的資信狀況,核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有抵押財產時一定要嚴格查驗,不動產的抵押更是要及時辦理抵押過戶。這種書面材料證據一定要十分謹慎。

      3.任何涉及錢財的行為都應該保留充足的證據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多多少少應該都見過不少金錢老賴,無論你怎么催就是無動于衷,上了法庭也死不承認,賴到最后因為證據不足卻逃過一劫。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我們大家在借給別人錢的時候除了要寫清楚規范的欠條外要保存好所有的轉賬記錄,最好是紙質版,就算是一堆現金也最好拍張照片。當我們還款出現問題時,轉賬記錄就是非常好的證據。

      4.擔保人具有連帶還款責任,不要隨便當擔保人

      “只要簽名就可以,還款絕對不用你操心,就幫朋友這一次吧”聽到這樣的請求,很多人礙于情面,盡管心里有點不情愿但還是會在擔保合同上簽字。

      這一筆下去,可就承擔了連帶的還款責任,如果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你可就要為這次貸款兜底了。朋友情面固然重要,但擔保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權衡利弊,能避開的盡量就不要給自己增加風險。

      畢竟,合同只要滿足了下面這些條件就是有效的:

      借款協議該如何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5.最有效的投訴欠債不還的小技巧

      欠錢不還真的太常見了,直接進入主題,給你們介紹一下起訴的小技巧。

      (1)寫訴狀書時一定要記錄好起訴事由和被告人的信息,方便送達審判書。

      (2)準備好紙質材料,借條(欠條)以及轉賬記錄。

      (3)催債記錄(最好有電話錄音,信息截圖等)

      三、就業篇

      1. 自愿放棄社保后生病,公司仍然要報銷醫療費

      如果公司跟你說,可以簽協議自愿放棄社保,每個月到手的錢多一點,你答應也行不答應也行,

      因為不管怎樣協議都是無效的。

      《勞動法》強制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患病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員工自愿放棄社保后生病了,可以要求公司按照醫保報銷比例來賠付醫療費,如果公司拒絕,打12333勞動局電話,或者直接法庭見。

      2. 入職不簽勞動合同,就可以要求支付雙倍賠付工資

      不少人在招聘時會遇到一些黑心企業,工作后卻不簽訂勞動合同。其實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獲取雙倍的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定的義務,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個月支付雙倍工資。

      雖然我們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只干十一個月就告他然后拿雙倍工資走人,但是大家要注意賠付是有時效性的,離職一年后是無法索賠的。

      3. 試用期被隨意辭退也可以要求賠償

      絕大多數實習生在實習期間都任勞任怨,恐怕不能得到轉正,但是勞動合同法中針對試用期員工專門規定了“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這也是需要單位事先向勞動者說明的,并不是單位一句話就能決定你的去留。

      如果試用期遇到單位單方面辭退,我們大可以根據勞動法要求相關賠償,但前提是我們在單位沒有任何出錯和違反單位規定的行為。

      4. 勞動合同雖然固定了年限但也是可以解除的

      簽了勞動合同就得一直在這家單位干?很多人都對勞動合同有些誤解,認為簽了勞動合同就得一直固定在一個單位。其實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中比較重要的就是企業是否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是否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當然,通過協商也是可以解除的。

      5. 一進入單位就有權要求單位給繳納社保

      很多單位總是說轉正之后才會繳納社保,但是法律規定,正規用人單位必須給所有員工繳納社保,否則就違反了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

      如果還想繼續工作下去,我們可以到單位所在區的社?;瞬块T進行投訴,由該部門責令更正。如果不想繼續工作下去就可以以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提交辭職,并且可以要求單位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并為你補繳社保。

      四、婚姻篇

      1. 家庭暴力也是違法犯罪行為

      近年來,家庭暴力事件屢見不鮮,很多人為了家庭為了孩子選擇忍氣吞聲,但是忍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只能助長施暴者的惡習。受害者身心受到不公平待遇時可以采取以下維權辦法。

      (1)提起離婚訴訟

      (2)請求損害賠償(必須請求離婚為前提條件)

      (3)提起刑事自訴

      (4)到公安機關報案后,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受害人可以到檢察院申訴

      (5)對于輕微傷害,檢察院不予起訴的,還可以重新提起離婚訴訟并請求損害賠償的

      2. 舉辦婚禮不代表成立夫妻關系

      按照法律規定,夫妻(婚姻)關系的成立是從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并領取結婚證后才成立夫妻關系,如果辦完喜酒后直接進行同居生活,等同于未婚同居關系,不屬于合法婚姻。

      所以并未具有法律效益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直接同居的婚姻出現問題時不能按照相關婚姻法進行解決,建議大家盡量先登記再結婚。

      3. 離婚不一定非要去民政局,法庭也可以直接判決離婚

      我們都知道離婚是需要拿著結婚證去民政局進行辦理,其實法院也是可以直接在法庭上判決離婚的。

      如果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實已破裂,法院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屬于感情確實破裂的情形: A、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B、實施家庭暴力或遺棄、虐待家庭成員的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多次教育不改的D、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

      4. 夫妻分居多年也不算自動離婚,只要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就還是夫妻關系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一方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的,如果分居滿2年以上的,調解無效的,可以認定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已破裂,依法可以判決離婚雖然分居已多年,但沒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的或沒有到法院起訴要離婚的,雙方仍然屬于夫妻關系。

      5.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小孩的一方具有探望小孩的權利,撫養方無權拒絕

      很多父母離婚后撫養孩子的一方拒絕另一方來看望孩子,進而希望孩子斷絕與另一方的關系。但是法律規定不直接撫養小孩的父或母,有探望小孩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不過父或母探望小孩時不利于小孩身心成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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