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賊多次作案終落網!
現如今提倡綠色低碳的出行方式,電動車價格低、體積小且無污染,成為很多市民的代步首選。然而,電動車頻繁被盜也讓不少市民感到頭疼。近日,通化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電動車盜竊案,判處被告人李某管制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20年5月,李某在通化縣一小區內看見一輛白色電動車,見財起意遂將其盜走。間隔兩月,李某抱著僥幸心理再“出手”,于2020年7月某日,在通化縣某飯店門口再次盜取一輛電動車,而后被公安機關抓獲。2021年1月8日,通化縣檢察院以李某犯盜竊罪向通化縣法院提起公訴。
經法院審理查明,認為被告人劉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劉某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官提醒
盜賊在身邊,出行需謹慎!居民在確保安全綠色出行的基礎上,也要照看好個人物品及代步工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